1)第142章 徒弟有出息_锦衣卿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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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她这么说,裴老忍不住皱眉,“老朽说的曹华,苏大人在说什么?”

  “阿锦说的亦是曹华,千千万万个曹华。裴老只知抓他会有不良影响,却不知纵容他一次又有多大危害。官府屈服,后人群起而效之,或以人为质或以他物相要。官府权威下降,罪人可讨价还价,可谓后患无穷。且此次若非阿锦假以火药骗之,焉知不是多了两具尸体……”

  毕竟谋反之人,可比一般人来得凶残。

  现代社会,歹徒敲诈勒索,总会恐吓受害者不许报警。可谁不是拖延时间,悄悄报警?

  人质只有在要求未达成之前才是安全的。绑匪与受害者彼此之间并无信任,独去说不得多添一条生命。

  一个是文学阁老,一个是新晋女官,两人皆是陈国知名人物。此刻针锋相对,很快引起万仁书院一众学子围观。

  裴老见她如此说,也觉得有点道理。只他学的孔孟之道,讲究忠孝礼义智信。因此并不赞同苏希锦这种“暗度陈仓”之法。

  “昔日鲁庄公与齐桓公会盟柯地,庄公出尔反尔,以刀相要,令桓公归还汶阳之地。桓公无奈答应。事后,桓公欲毁约并杀掉举刀之臣曹沫。却被管仲劝谏,仲曰:失信于诸侯,天下莫敢信。桓公闻言,归还汶阳。后鲁覆灭,齐称雄。苏大人之举与鲁庄公何异?”

  好一个偷换概念,将绑架案比喻两国会盟,绑架犯比作一国之君,会盟又连接国家兴衰。

  “阿锦非鲁庄公,曹大人亦不是齐桓公。桓公忍让,非信守承诺,而为谋更大利益。两国会盟乃双方承诺,非违法犯纪之事。然劫持则为单方面强迫,劫持犯的道德底线,以及紧急情况皆与会盟之人不同。阿锦只知若不这样做,阿锦与娘亲性命堪忧,季氏替罪入牢,亦性命堪忧。而事后曹大人毁灭形迹,逍遥法外,被害的百姓无处申冤而枉死。至于今后……谁又知道他会害多少人?”

  指望手里沾满鲜血的凶手放下屠刀?她又没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。

  “既已露出马脚,你们今后再严加监督,令他不再犯便可。”裴老道。

  不及时抓获,而要耗费警力与之周旋,过程又不能保证百姓安全。咋这么天真呢?

  苏希锦好笑,“现今有天子坐镇,他都敢贪污受贿,杀人放火。下官有何能力盯住他?”

  她清了清嗓子,“这个世界不是只读圣贤书,照本宣科便成,还得因地制宜,随机应变。与流氓讲仁义就是耍流氓。”

  “你……孺子不可教也。”

  裴老气极,说他只读圣贤书?照本宣科?可谓是莫大的侮辱了!

  伶牙俐齿!

  古怪刁钻!

  孔夫子所言甚是,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。

  偏苏希锦慷慨激昂,“这个世界上,有的人为了个人生存而奋斗,有的人为了家族繁荣而奋斗,有的人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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